集团公司认真开展 2020年度湖盐露天开采复工复产工作

更新时间:2020/5/18 15:24:46 作者:朱世新 文章来源:生产技术部 点击数:6499



59日下午,内蒙古2020513日下午,按阿右政办(202019号阿拉善右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2020年阿拉善右旗非煤矿山企业复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阿拉善右旗应急管理局联合旗自然资源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卫健委、雅布赖镇相关工作人员及专家组,对我公司湖盐露天开采进行复工复产安全预验收隐患排查,通过对湖下各班组生产维修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及相关软件资料的审查,一致提出8条隐患整改意见,要求525日前整改完毕后,由阿右旗应急管理局出具复工复产验收批复报告书,湖盐露天开采方可复工生产。



各职能部门及采盐分厂要充分认识开展复工验收是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的重大意义,复工复产验收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安全红线意识;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主体责任的有效方式,务必抓紧抓好,对在预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各项安全隐患,责令相关负责人实行督办,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直至消除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采盐分厂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确保2020年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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